转发山东省应急管理厅《关于印发〈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(试行)〉的通知》

2020-03-09 来源:

各县市区、市属开发区应急管理局(安监局): 

现将山东省应急管理厅《关于印发〈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(试行)〉的通知》转发你们,请及时组织研究学习,精确掌握和适用最新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,依法处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,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,确保安全生产。 

潍坊市应急管理局 

2019年12月02日

关于印发《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(试行)》的通知.doc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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